孫惠然從天而降,落在邢天意的懷中,身上的血也沾滿了邢天意的外套。邢天意開車把孫惠然送到湯辰家里時,將外套丟在了后座。這是個自然得不得了的動作,孫惠然甚至記不得這個細節。但外套上的血,成為了邢天意重要的試驗品。
她剪下沾血的布料,用它抓住血族的斷指,但沒任何反應。邢天意切開那根手指,再次用血觸碰斷口。那根無論用硫酸還是強堿都只能短暫腐蝕、最終一定會復原的手指,無法從斷口長出肉芽,也無法再愈合了。它的傷口裸露在空氣里,反復蠕動。
興奮的邢天意讓父母更加憂慮。
我們不應該讓你看那本日記。母親低聲抽泣:你停一停吧,天意沒必要再找血族或者什么艾達復仇,那是前人的仇怨,跟我們有什么關系呢?為了保護你,我們甚至不想讓你以狼人的身份活動,我跟你爸爸都只希望你做一個普通人。
日記是一本霉綠色封面的筆記本,保存完好,字跡清晰,是母親的祖先傳下來的。上面記錄了一個奇特的故事。
在面包街工作的女孩常常路過一扇半開的窗戶,她知道住在那個房間里的,是一位金發的美麗女人。
女孩跟窗戶里的女人交換過目光,女人稱贊她閃爍的雀斑非常可愛,這讓她的臉頰禁不住緋紅。那扇窗子上種著枝條很長的花。花枝勾在那女孩的衣領上,女孩匆忙扯下時把花盆也一并扯到了地上。
兩個人相互道歉,說著說著都笑起來。女孩不知道她什么時候愛上了自己,或許是第一眼,或許是第一句話,或者是她第一次到女人家中做客,對精巧美麗的銀刀嘖嘖稱奇時快樂的眼神。貧窮讓她對女人家中的一切都充滿興趣,她看女人的目光,比書中平凡普通的農戶少女仰望長生不死的血族公爵更為虔誠真摯。
她把自己最心愛的小羊的名字艾達,交給那位美麗的血族女性作筆名。艾達則為她寫了《玫瑰血池》,血族女公爵和家庭教師的故事,因為她的夢想是當一個家庭教師。這特殊的圓夢方式,讓她對艾達充滿了眷戀和愛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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