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會兒也是戀愛腦上頭,甘愿做個舔狗伺候人家,每天都給洗衣做飯,明明自己的事情也很多,忙得腳不沾地。
他還是把他的事情打理得井井有條。
洗干凈的衣服,做好的飯菜,每天晚上還要給他留一盞燈,因為他怕黑。
說起來很可笑。
慕北川這個人,不可一世,高高在上,但他有一個很明顯的缺點。
怕黑。
這是他在流落到我家之前留下的陰影。
那會兒我不覺得有什么不對,為自己喜歡的人洗衣做飯,照顧他,對他好,這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然而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如今我才明白,愛一個人,就是會想要為對方改變,為對方付出,如果有一個人心安理得地享受別人的付出,而不思回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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