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是那村頭李家的李二狗瞧著姑娘生的清秀,好看,起了色心,要娶姑娘當妾,姑娘不愿意。
拒絕了幾次李二狗也有了火氣,直接請了媒婆抬了聘禮到姑娘家,姑娘讓人抬回去,她不收,可沒人聽。
恰逢此時,姑娘那常年在外的弟弟回來了,將那些東西和媒婆一起扔了出去。
第二天換了個媒婆,又帶著前一日被骨玨扔出去的聘禮回來了連同著一起帶來的,還有一張借據。
他們家欠李家銀子,共計一百零二兩三百七十一文,那是曾經母親身體不好時欠下的。
李家放話,讓余阿姊不要不知好歹,給臉就得要,她不嫁也得嫁。
都說父債子償,這債務自然落到了余阿姊和骨玨的頭上,可他們拿不出這么多錢,整整一百多兩銀子。
一百多兩,夠她和阿玨花上幾年了,她拿不出來。
余阿姊拿著借據在床頭枯坐了一夜,想不出來別的什么辦法,欠下的錢數目太大,也沒人會借她的。
最近她都認命了,第二天李家那邊送來了一套喜服,說兩天后是個好日子,會派轎子來接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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