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以為當朝手握大權的官員才能撈到錢,俗話說的好,三年清知府,十萬雪花銀。
更何況還是富饒的大宋,這只會多,不會少。
和水匪合作,雖說是與虎謀皮,但這水匪哪里敢對當官的怎么樣。
還不是乖乖的交錢,最多記錄下來。
收下一半的銀子,再分作三份,一份大頭交給了襄陽王,另一份則是給自己的頂頭上司。
還真就是雨露均沾呢……
“公主,這事要是跟襄陽王有關的話,我們是不是就管不了了?”春桃有些憋屈的問道。
換了別人,他們自然不需要太過顧忌,可襄陽王不同,他可是姓趙的。
輩分又是趙小寶的叔叔,親外甥女總不好去懲治親叔叔吧?
“襄陽王的事不著急,有宗室在,倒時候讓八叔去處理。”趙小寶對此并不著急,她說是貴為公主,但權力方面,還是有不少限制的。
不是趙禎不想,而是無法做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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