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陳述后,輪到被告人答辯,路平目光堅定平靜,“我之所把他推下樓,是因為他死死掐著我的脖子,要把我掐死。我掙扎中把他推下樓,我不是故意的,真不是,我沒有故意殺人。”
路平只說這些,開始辯論階段。
徐林翻看著證據站起來,“請問公訴人,為什么你們證據清單里最關鍵的人證沒有出席?”
審判長:“因為開庭比較突然,所以證人沒來得及到場。”
“這個證人證詞對案件性質至關重要,資料寫他是一家雜貨店的老板,他證明案發前,我的當事人在他那里買了一把刀,所以公訴方才判斷我的當事人是主觀惡意。他的出席,至關重要,對案件性質的判定起到關鍵作用。”
“如果他不出席,我可不可以認定,這個證據是偽證。”
“反對,審判長。”程克禮站起來,“證人只是因為開庭匆忙而沒有時間出席,證人缺席并不自動導致證據無效,而且被告人買刀事實清楚,就是主管惡意。”
徐林看向路平,“被告人,你為什么要買刀?”
路平:“家里刀被我藏起來了,我記性不好,記不得藏哪里,孩子馬上放學回家,我要做飯找不到刀切菜,于是下樓買了一把新的。”
徐林:“你為什么要藏刀?”
路平:“因為我害怕。我害怕他拿刀砍我,所以我每次做完飯,都把刀藏起來,而且換著地方藏,要不然被他找到就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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