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來穿旗袍是要戴這個東西的。
鴿子的旗袍本來就是舊的,如今在水里泡了這么兩次,更是舊兮兮的。gavin每次看到都覺得礙眼。
他養的鴿子,穿這樣的次品東西,豈不是打他面子。
于是他辦完正事之后,頭一次找著路來到華人街,想找間旗袍店,給鴿子買旗袍。
誰成想餓了隨意找間面館坐下,竟一抬眼看見這么個東西。
好看,圓圓的,白白的,顯得那老板娘的手腕圓潤修長。這么個東西如果套在鴿子手腕上,不知道要好看成什么樣子。他的鴿子可比眼前這個半老徐娘有看頭多了。
這樣想著,一只手槍就被沉沉放在了桌子上。
他并不覺得搶來的和用錢買來的有什么區別。
反正他的錢都是殺人得來的。他還愿意從喘著氣的活人手里搶,反而說明他的心情非常好。
接下來就是gavin無比熟悉的情景。大人哭,孩子叫,老板娘直到被槍抵著腦袋才徹底相信這個長著一張俊臉的男人真是個搶劫犯。在他的示意下,她哆哆嗦嗦取下腕上的鐲子。
男人拿了鐲子收槍就走,連背影都透露著開心。唯余身后店鋪里,劫后余生的人們仍在痛哭恐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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