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下麻煩大了。
我要怎麼辦?一邊是我的職業責任,一邊是……是什麼?愛情?友情?還是單純的肉體吸引?
我翻開案卷,仔細研讀關於林澤宇的資料。
“嫌疑人林澤宇,男,三十歲,無固定職業,涉嫌組織犯罪、走私、洗錢等多項罪名……”
看到這些冷冰冰的文字,我忽然覺得很陌生。這真的是我認識的那個林澤宇嗎?那個會在我考試失利時安慰我,會在我生病時買藥給我,會在我被同學欺負時挺身而出的林澤宇?
我的手機突然響了,是一條簡訊。
【記得今晚的約會。穿好看一點,我為你訂了最好的位子。——你的未婚夫。】
我看著這條簡訊,心情更加復雜了。
今晚我要去赴約嗎?去跟一個我正在調查的通緝犯約會?這不是瘋了嗎?但是如果不去,他真的會帶著那張照片來檢察署找我……
我深深嘆了口氣,看了看時間。現在是下午三點,距離七點還有四個小時。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