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做了一件幾乎可以說是自毀形象的事──我穿了裙子出門。
是那種白襯衫、及膝百褶裙、還有一點點荷葉邊的小清新款式,整套看起來就像是從日系雜志里走出來的女高中生。別問我為什麼,問就是壓力太大,問就是我覺得這塊布料比數學更能撫慰人心。
說來慚愧,這套衣服其實是我姊的。她去年大學畢業後留在家里的戰利品,被我媽收在衣柜最深處。當我翻出這套衣服的時候,我甚至還聞到了一點淡淡的薰衣草洗衣精的味道。那一刻,我忽然想起小時候偷穿姊姊高跟鞋的自己,那種偷偷摸摸又興奮的心情,竟然在十八歲的現在重新涌上心頭。
不過,穿裙子這事本來也沒什麼。世界自由多元,男孩穿裙子不犯法,對吧?
問題是,我穿裙子出門買奶茶,撞上了我們學校最嘴賤、眼神最毒辣的男人——沈意辰。
沈意辰,十八歲,身高一八二,瘦高瘦高的那種,永遠穿著熨得筆挺的白襯衫和深色長褲,看起來像個混血王子,但嘴巴毒到可以當化學武器使用。他是我們班的風云人物,不是因為他特別帥雖然他確實很帥,而是因為他那張嘴能把人刺得體無完膚,然後還能保持一臉無辜的表情。最可怕的是,他的觀察力敏銳得像顯微鏡,任何細節都逃不過他的眼睛。
我那天應該有第六感的,真的。
出門前我反覆檢查五次自己有沒有遮住喉結、有沒有畫好底妝、假發夠不夠自然。我站在家里那面老舊的穿衣鏡前,左看右看,上看下看。假發是栗褐色的波浪長發,發質還不錯,戴上去之後確實有種溫柔淑女的感覺。底妝我用了姊姊留下的粉底液,顏色比我的膚色淺了一個色號,但在燈光下看起來還算自然。最後甚至還戴了個黑色口罩,整套裝備堪比明星出門。
我在鏡子前轉了好幾圈,裙擺輕柔地飄動,甚至覺得自己有點可愛。這種感覺很奇妙,就像是忽然發現了自己的另一面,一個平常被理性和男性氣質掩蓋住的柔軟角落。
當我踏出巷口的時候,我感覺整個世界都安靜了。
夕陽西下,橘黃色的光線灑在石板路上,把每一片葉子都鍍上了金邊。微風輕撫,裙角飄起的一秒,我甚至還有點——說來丟臉——優雅的錯覺。那種感覺就像是自己變成了電影里的女主角,每一步都帶著詩意,每一個動作都充滿了柔美的韻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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