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有了工作和住房,加上羅成告誡的一些事情。她要是把工作讓出去,讓給還是鎮里的家人,就羅成給她分的房子,以后也不可能一個人住了。讓出去的工作,能把別人轉正農轉非就不錯了,不可能再給別人又額外分房子的。
那么以后王月的命運會如何,回鎮里,戶籍不在鎮里或者農村里,干活不給你算工分。留在城里,沒工作,而且是讓出去工作的,街道辦了解這樣的情況,連一些掃地的零散工都不會給你安排。
嫁人,人家農村人嫁到城里,還能找到零散的活,縫補東西,幫單位干點雜活掙個幾塊錢。而她這樣的,街道辦是一點照顧都沒有。除了一個吃商品糧的身份,注定是一個掙不到錢的人,起碼在沒改革開放之前會是如此。
所以王月反抗了,畢竟在城里也生活幾年了,見識也不是當年在鄉鎮里的小丫頭了。要孝心,她有,沒結婚之前,每個月都保證給十塊錢到家里,而且節假日和過年她也會買東西。出嫁后,依然表示最少會給五塊錢家里,要是找的對象不同意,她就不跟人家處就是了。
而這樣多年了,小雨說就因為每個月給娘家五塊錢的事情,王月沒少跟她丈夫和那邊的人鬧。
這話是沒有錯,當年處對象說每個月都會給娘家人寄錢。那時候也有人答應,答應的還不少。比較王月是正式工了,一個月有三十多,少五塊錢也沒什么。何況王月還有分的自己住房。
說是單人樓房,但夫妻兩人住的話,根本沒有問題。王月的條件算很優秀了,但找對象結婚后,頭幾年沒啥,可隨著自己有小孩出生,一開始一個,后來兩個了。家里負擔開始重了,王月的丈夫就開始有意見了,或者說之前就有意見,沒爆發而已。
而爆發出來后,王月家的日子就不怎么安寧了。雖然五塊錢的孝敬娘家錢一直沒斷,但這事一年總能吵上幾次。特別是第三個小孩又出生了,更是吵個不停。
這年頭哪有一個女兒這樣孝敬娘家的,要是她沒有哥哥和弟弟,這還是說的過去。可她是有弟弟的呀,養老又不用王月負責。家里現在有三個小孩了,還沒個月給父母五塊錢,這就有些過分了。
就因為這事,后來王月又懷上了,都把小孩給打掉了。而這幾年提倡計劃生育,王月更是直接去上環了。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