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資源,方烈耗費修煉所需的極品靈丹無數,還常吃妖獸大餐,并且還在玉池苦修了三個月,抵得上平日三年苦練。這一切都不是毛毛所能比的。
毛毛唯一比方烈厲害的地方,就在于常吃靈石,以前是一日一顆下品靈石,后來方烈發達了,每日一顆上品靈石,并且還時不時的加餐。
方烈當時只以為她吃靈石乃是怪癖,但是現在看來顯然不是那么回事,人家吃靈石竟然可以增加修為,而且似乎也能增強根骨。要不然她絕對沒有現在這么厲害。
看到毛毛的變化,方烈只能暗自哀嘆道,‘真是不怕不識貨,就怕貨比貨啊!自己玩命的消耗資源修煉,楞是比不上拿靈石當飯吃的人!’
當然,方烈固然羨慕,卻絕對不會妒忌,反而為毛毛的修為大增而感到高興。
他隨后就詢問毛毛靈石是不是可以多吃點?千萬不要不夠,反正他還有很多。
在方烈的一再追問下,毛毛才不好意思的說了實話,其實她的飯量是隨著修為的增加而增加的,現在每天兩顆上品靈石都會餓,要是管飽的話,恐怕要五顆才行。
如果換個人,可能直接就被毛毛的飯量嚇傻了,但是方烈什么人啊?常吃百萬靈石大餐的家伙,哪里會在乎這個?
他直接就拿出須彌袋,給毛毛數出3000顆上品靈石,讓她盡情的吃,千萬不要節省。
毛毛紅著臉接過來,黑色的丑臉上,竟然泛起了幸福的神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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