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早,林小福把自家的飯碗和調羹洗了六套出來。
家里本來就只有十套,還是爹在世時買下的,他們今天帶走六套,用來試試生意。
不像平時摸黑趕路,她在家里忙著裝壇,趙子誠則去村里繼續借驢車,順便把昨天林有發買的一只五斤裝新壇抱了過去。
約好什么時候熬出來,就什么時候直接裝了送過去。
而昨晚他們算出來的成本,勉強可以控制在二十五文的價,這一次實際是可以算到二十八文的。
但進價偏高,又去掉了枇杷核等重量,才導致成本走高,因而,林小福決定下次盡量控制在二十五文。
而今天他們要報給村長的,便是偏高的成本價,二十八文,不賺錢,就按這個價給他。
這是沒算柴和人工的成本,當然還有她用下的藥粉,這個成本不可估量,好在用量不多,藥效卻極好。
但無論怎么算,林小福都覺得論斤賣是劃不來的,別人也會嫌貴。
因而,她決定今天帶上碗和調羹,像昨晚他們一家人吃的那樣,論碗來賣。
四十文一斤,對他們不算賺錢,畢竟還有柴和人工、時間精力的成本沒算。
但若一斤裝到六碗,每碗有個七、八成滿,賣個十五文,在東街應該有人吃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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