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樣的問題反覆問了上百次,就會得到答案嗎?未必。
袁棠旎整天都心不在焉,已經第三天了。她滿腦子都是與孫楠最後的對話。她試圖想要忘記,可不管新聞怎麼切換,全都是在報導有關孫楠的一切。甚至有電視臺看準商機,特地為了他準備特別節目,完整講述當時所發生事情。
是一檔預錄節目,主播是誰,袁棠旎沒聽過,也沒見過。
這類型的預錄節目,通常會在非熱門時段播放,清晨兩點,袁棠旎睡不著,窩在客廳的沙發,身上披著毯子,手中端著熱可可,無意間轉到的,標題很聳動,特別x1引人的目光,新聞就該如此。
《不能被遺忘的事件!民國八十二年震驚社會,孫姓男高中生,擅闖莊姓nV大生家中,乘其熟睡,勒斃致Si,行兇後仍無悔意,大聲宣稱自己無罪,罪大惡極!》
報導內容很完整,從孫楠被補到移交地檢署,一審、二審,上訴,到最終判決,孫楠轉送監獄的畫面沒有一個有遺漏,可見當時有多轟動。
從一開始的矢口否認犯案,到後來的認罪協商,僅短短一個星期的時間。民眾高喊,他沒有悔過之心,僅是逢場作戲,認罪書也是造假,這樣萬惡不赦的罪人該判處極刑,褫奪公權終身,還給人民一個安逸的社會。
可惜當時的社會,是民主自由化的年代,提倡的是「人權」,即便是殺人犯,也擁有犯錯悔過的機會,通過測驗,孫楠再犯率非常低。法官愿意再給他一次改過自新的機會,判處二十年有期徒刑,全案定讞,不得上訴。
孫楠從法庭走出,不意外被砸了J蛋。被害者家屬不服司法判決,聚眾在法院門口示威,要求改判,高喊司法不公,僅會包庇犯人,讓被害者Si不瞑目。
孫楠連抬眼都沒有,頭低著走進警車,一句道歉的話,從沒有自他口中說出過。
袁棠旎看得目不轉睛,原本握在手中的熱可可,現在全冷了。不曉得是不是錯覺,電視里頭的孫楠,和她前些日子看見的有所不同,說不上哪兒不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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