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扶月走出校長辦公室,看著天邊斜陽,緩緩吐出一口濁氣。
李雪是原主的噩夢,今日便由她親手終結——
把所有罪惡揭露,將一切委屈傾吐,以一個中學生力所能及并且合理合法的方式。
至于那些無法宣之于眾的手段,就交給“熱心市民”吧。
江扶月穿過走廊,大步邁向陽光照到的地方,身后光明緊隨。
李雪罪證確鑿,指使故意傷害他人,情節嚴重,根據華夏刑法第二十六條規定,其行為完全符合主犯特征,應認定為主犯,判處八年有期徒刑。
雖然李雪還未成年,但十年前華夏就以修正案的形式對刑法第十七條第二、三款作出修改,降低了未成年人刑責年齡起點。
李永勝犯故意殺人罪、洗錢罪,情節嚴重,數罪并罰,沒收違法所得及其產生收益,并處洗錢數額百分之十五罰金,判死緩,延期一年執行。
韋少紅犯故意殺人罪,與其夫合謀殺害名下ktv一名外國顧客,判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判決結果陸續公布,由于太多網友關心,每次都必上熱搜。
“天道好輪回,蒼天饒過誰。妹妹安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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