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與深淵出版合作期間不得將作品內容,透漏或是轉讓給其他出版社,若有此行為視同違約。」
「第四,若因公關危機或品牌形象考量,深淵出版有權利微幅修改作品之內容。」
「第五,深淵出版提供創作所需之物資與配備。為維護公司內部作業機密,作者須同意有需要和出版社當面討論之事宜,需先通知深淵出版。若未經申請擅自進入,將構成合約違約行為。」
我看完感到困惑。
「那個....想請問第四點,甚麼樣的情況下我的作品內容會讓貴公司有公關危機?」
「那個只是以防萬一,我們只是有審稿的階段,通常不太會要你改甚麼,你依舊可以進行你的創作。」
我點頭。
「另外,第五點為甚麼我一定需要先事先通知」
「不知道你有沒有聽過15年前的天堂島出版社事件?因不滿出版社的某些制度,就擅自趁人員不在的時候,把一些尚未公開的合約和公文公布出去,這可不是甚麼小事件!」
雖然15年前我還太小,但我記得爸爸當時電話中一直提到的這個出版社的名字。對於那件事發生經過我并不是很清楚,看來我得回去找資料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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