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瘋狂在心里腹誹,直到瞥見地上趴著的惡心男人,才厭惡地皺起眉頭,想起了正事。
這個男人她認識,是陳喜兒的親侄子,伏琳的親表哥,名字就叫陳嘉寶。
陳家重男輕女得厲害,一連生了7個女兒才有了1個兒子。
不過前頭的7個女兒只活了3個,分別是陳招娣,陳盼娣和陳喜兒。
陳招娣和陳盼娣的年紀要比陳喜兒大上不少,可以說是既當姐又當媽,到了陳喜兒這里,因為又是個丫頭,她的日子原本不怎么好過,結果緊接著就生了她弟弟,讓陳喜兒的地位上升了不少。
陳喜兒沒少拿這事炫耀,覺得她是個有福氣的。
不然怎么生下她沒多久,就有了她弟弟?
這都是她的福氣帶來的。
陳喜兒覺得自己挺有福氣,對親弟弟也格外喜歡,還沒結婚就成了扶弟魔。
然而伏愛國比她更厲害,陳喜兒嫁到伏家后,愣是被伏愛國吃得死死的。
雖說還是喜歡她弟弟,卻不再像以前那樣掏心掏肺,恨不得什么好東西都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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