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的信條是:
「若兩個人在一起,不能更好,那不如一個人就好。」
不是怕孤單,而是:
「我已經習慣一個人走進煉獄,不想再拉別人一起進來。」
*宜芳遇見蘭姨*
那天,宜芳一如往常,帶著筆電坐進速食店靠窗的位置。
點了B餐、去冰的紅茶,打開文件檔,繼續她那篇寫了三天的社論。
〈沒有名字的孩子,也有記憶〉
她從社會局離職已經三年,轉做自由寫作,
偶爾替雜志投稿,偶爾開講座,出了兩本散文集,講的全是真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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