賀凌川沉默不語,神情掙扎,莫說兩百萬,能借來五十萬都能解燃眉之急。
殷瀛洲失了耐心,將酒一飲而盡,酒樽“嗒”地擱下,“四百萬兩白銀,救賀兄于水火,賀兄如何經(jīng)營聽憑悉便,殷某不置一喙,只拿該得的分成,算得上誠意萬分。”
四百萬!
賀凌川懷疑聽錯了,不敢置信地對上他筆直b視的目光。
殷瀛洲唇邊一絲冷銳笑意,似是篤定他無法拒絕。
獵人居高臨下勝券在握,單等著兔子自投羅網(wǎng)。
一咬牙,賀凌川艱難點頭。
最終,一番討價還價的拉鋸之后,契約末尾又附了一份對賭協(xié)議,若是三年內(nèi)隆昇銀號達不到約定盈利,賀凌川需再出讓相同份額給秦氏,秦氏所持份額便超過半數(shù),所有權(quán)亦轉(zhuǎn)讓給秦氏,換句話說,隆昇改姓了秦,不再屬于賀家,他們家只有拿錢的份兒了,當然如約達成,秦氏則退還目前所持份額的一半。
怎么看都是他吃虧,但現(xiàn)下形勢b人強,他已走投無路,滿盤皆輸,只能棄子認栽,除此之外,別無他法。
稍頃,三份契約擬好,二人過目無誤,各自簽名落印,只待明日同去官府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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