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地獄回來已過三個星期,午夜夢回想起歷程總會覺得不實際,虛實之間飄浮不定。
回到學校,還來不及惡補,老師先罵得狗血淋頭,認為文宇跑出去玩,不顧學業;至於同學根本把他空氣,可有可無。
原來下面幾個小時,就是人間時間的好幾倍,文宇看著窗外胡思亂想,好幾天沒看到他,他還好嗎?
抱著頭狂抓頭發,快要瘋了,低頭一看發現自己的筆記本上寫滿白澤,思念之情躍然而上,每一筆一畫訴說著念想;雖然相處時刻不多,但文宇喜歡跟他再一起的感覺,溫馨又滿足,兩人好像在一起很久。
日復一日沒有他的消息,讓文宇快要接近瘋狂狀態。
文宇回憶過去,自己十八年的人生中,從未遇到過束手無策的地步。
他狂搖頭,告訴自己,不行,我要動起來,我要自己找到他。
第一個想到的是那棟公寓。
文宇想要找居住的妖怪,但,他根本不知它的所在地;就算找到妖怪,卻不是文想找的,總是白忙一場。
那走了幾千幾萬步的腳,緩緩停了下來,似乎有GU力量在訴說停下來、停下來。
文宇發現他停在當初修電腦的那間店。
腳,不聽使喚地朝著它前進,朝著那玻璃瓶子走去;一拿到,不羅嗦,當場摔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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