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林峰沒有想到,于若作為簽自己的人,居然不與他保持老板與員工的關系,反而要做“最好的朋友”。
這點,令林峰非常意外。
不過,一想起對方很有眼光這件事,林峰也就明白了。
他應該是看自己又會裝扮英雄又有技術,早晚會火,打算提前在自己身上下注。
畢竟合約限制只有三年,交個朋友以后,就算到期,外站出高價挖他,他也不好意思把事情做的太絕不是?
不得不說,對方這個辦法非常的高明和新穎。
至少他抓住了林峰的痛處,因為林峰,就是這樣一個在乎朋友的人。
這位老板,真的很有眼光!
于若心中大喜,伸手向林峰說道:“你好,我叫于若,目前手底下就你一個主播。”
就我一個主播??
林峰被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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