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規定,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人重傷的,處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蕭可接著說:“根據《國家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規定,交通肇事后司機逃逸的,承擔全責,毀滅證據的,承擔全責。根據《刑法》一百三十三條規定,肇事逃逸,屬于法定加重情節,需要從重處罰,可判處7年以上有期徒刑。”
蕭可停下,看了對方一眼,“馬總,這兩項罪行一旦坐實,幾年牢獄之災那是妥妥的吧!”
片刻間,冷月濃的眸中異彩連連。
“是……”馬忠抹了把腦門的虛汗,澀聲道。
心中則是腹誹不已,尼瑪,你法律條文都背出來了,你還叫不懂法!
“不知道馬總有幾個子女?”
“呃……就一個。”
“那我這個差點被撞死的人,要你一半家產,不過分吧!”
“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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