陸笛半閉著眼睛,他在回憶當時看到的情形。
——那個人,槍法好,果斷冷靜勇敢,還善于利用地形創造機會。
就是,有點奇怪?
陸笛沒見過那樣的人。
這時旁邊的人一拍大腿,認真地說:“可不,要沒那兩槍,車門都給恐龍掰了。那個勁大的,就跟我家貓開罐頭似的……不好意思瞎比喻,對了,后來那家伙死沒死?我好像看它倒在地上,耳朵里就聽到子彈啪啪響。”
普通人在街上看到警察追兇都少,何況這種離譜的突發事件。
要不是親身經歷,皮夾克男甚至覺得太遺憾了,怎么一條槍幾發子彈就搞定了恐龍?
恐龍的戰斗力這么弱的嗎?
當然不是,陸笛在心里想。
那只身高兩米,體長六米的大家伙,是自然進化創造的頂尖殺手,能輕松地在十分鐘內殺死上百人,它的利爪尖齒與擅長追逐奔跑的肌肉構造,遠勝存活到今天的獅虎獵豹。
如果不是被困在地下站臺這個相對狹小的空間里,如果不是遇到了一個聰明有本事的人,被它突圍離去,估計還要再死幾個人,最終恐龍在一片子彈的包圍圈里撲地倒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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