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肖元晃莫奈何了,他也開始思索,究竟是哪個想殺自己。
左思右想,肖元晃至少想到幾佰人,他剛剛講自己沒有仇敵,那是鬧著玩兒,干警哪里能沒有仇敵。肖元晃當警察七年到八年中,專干大要案,抓得都是惡貫滿盈的亡命之徒,甚而是黑幫里的大哥,想要他命的人忒多。
“唉,楊晶婷,你能否幫把手?”肖元晃倏然想到個事兒。
“什么忙?”楊晶婷眼眸亮了,認為肖元晃想到有可能槍斃他的仇敵。
“子彈呀,射我的子彈,你幫拿過來給我瞧瞧。”以肖元晃耍槍的經驗,只要看到子彈,就知道射他的是什么槍,這興許是一個線索。
“好,你等著!”楊晶婷起立就出去了。
昨日肖元晃中彈之后,彈頭被肩膀骨攔住,沒有鉆透他的身體。好處就是能夠找著子彈,害處就是肖元晃傷勢情況非常嚴峻,特別鎖骨近乎破碎性骨頭斷折。
搶救他時,那一顆子彈被醫師拿出,沒有輕易拋棄。楊晶婷很快的就找著了,拿著回到病室中,要交給肖元晃。
肖元晃沒有接,他要那子彈沒有用,只瞅了瞅,就知道是警用五卅短槍的彈頭。
華夏不是異國,國家制定法律禁止個人擁有任何槍支。干警因為工作需要,必需佩槍,但是對警用短槍的管理也是特別嚴苛的,倘若哪一個干警將槍丟了,就等若將工作丟了,就算父親是市委書記都沒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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