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次,我們這邊投的錢,必須全都用在公司運作、正常經營上面,不能給老板自己發薪酬,更不能左手倒右手、用于個人消費。當然,其他投資人的錢,我們管不著?!?br>
“鑒于以上兩點,我們會指派一名財務擔任貴公司的財務總監,這一點必須事先說明。”
賀得勝面帶微笑,語氣和善。
這些規定都是裴總之前定“人傻錢多”投資模式的時候就定好的,賀得勝這算是走個流程,公事公辦。
這在投資行業是很常見的現象,畢竟投資人們也不傻,自己投了錢,結果創始人拿來花天酒地,那肯定是不能接受的。
而對于裴總來說,同樣也是如此。
這些創始人燒錢可以,但必須做事。
否則這些創始人一個個吃香喝辣、裴總吃糠咽菜,這心態就得崩了。
所以,在財務這塊,圓夢創投的要求是比較嚴苛的。
安排一名自己的人做財務總監,也就意味著這家公司錢的流動全都逃不過騰達的眼睛,一旦出現什么端倪,賀得勝這邊就可以第一時間匯報給裴總。
而對于絕大多數守法經營的創業者來說,這也算不上什么限制,還能白撈一個財務總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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