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2月11日,正月初八,我坐上了去北京的火車。
這件事情比我想象的要順利得多。
原本以為要有個拉鋸戰(zhàn)——
楊蘭、陳東升以高額撫養(yǎng)費勸誘娟姨能夠收養(yǎng)我,而我需要打感情牌讓娟姨和我統(tǒng)一戰(zhàn)線,并且必要時候使用法律武器……
可是這些都用不上。
當我和陳瑀從走廊回到飯店包廂時,就聽到娟姨在叫喊:“你們別欺人太甚!”
“我們雖然窮,但是有底線!沒做過拋棄孩子的事!”
“大不了我們就法庭上見!”
打開門,娟姨已經(jīng)站了起來,看起來很激動,正在氣頭上。鄭伯則在旁邊拽娟姨,勸解的樣子。
“怎么了?出什么事兒了?”陳瑀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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