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找你們來,就是有一件事要告訴你們,地府重現,我這城隍是由修道之人擔任,但是我可以赦免認命活人或者英靈,在我這管轄地,出任判官,二十四司首,以及對鬼卒鬼將,土地公的認命。”
一言出。
周圍鴉雀無聲。
仿佛活在夢里一樣,這有點恐怖,但落在某些人的耳朵里,卻產生了一種其他想法。
鬼的存在。
他們都知道。
但從未聽說過,神職也可以被人認命。
這同樣也相當于另一種永生不死。
“我可告訴你們,這并不是兒戲,同樣想要出任神職,也需要付出代價和責任,可不是說你不相干就可以不干,就好比若是給你一個判官職位,最起碼也得是具備一定功德,與人為善,或者是被民眾認可。”
“若是做了虧心事,也別想在我這里混什么好處,所謂舉頭三尺有神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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