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真的下定決心了?不是說說而已,是真的要去?」佳佳才二十三,這麼年輕的她,是分手的一時沖動,還是……
「我跟我爸媽聊過,他們也很贊同啊,愿意先幫我出一開始必要的費用,雖然還是有點害怕啦,但我就想……闖闖看。」她眼神堅定的說。
原來,有家人當後盾啊。
「想不到你這麼有勇氣,我對你另眼相看了。」
「嘿嘿,所以才必須要馬上辭職啊,能準備的時間不多了,我不想等也不想拖,因為我也怕自己會反悔。」
我沒有告訴她我這里其實早就做齊全了功課可以分享給她,不是怕她看,而是,怕她知道了原來我也這麼想去,然後卻不能去。
不能去的理由很多,b如說租的房子怎麼辦?要這樣空著繼續繳房租?如果澳洲的薪水夠多是可以負擔,但難保我這樣去個一、兩年房東會不會擅自進入之類的。所以我的東西跟家具又該放去哪?
光思考起第一個問題,就足夠讓我停下了腳步。
理由,就只是一個替自己逃避的出口罷了。
我可以丟掉所有,就這麼帶著一個背包就走,我應該要這麼做的。可是我丟不掉,就像我丟不掉痛苦的回憶一樣。
從四年前分手後,我就想去澳洲,想了四年,能去的年齡限制,也只剩下兩年。這是我第二個夢想,第二個b較容易實現,卻動不了的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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