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啊!當然想。」我不假思索地回答。
「那你為什麼不跟她說你喜歡她呢?」阿杰像課堂上的老師一樣,繼續追問。
「可是,Ai情都不是說曖昧才是最美好的?既然Ai情是模糊不清的,又何必把它弄得清楚。」我看著書架,試圖找出說這句話的。
「吼!吳雍宇你是不是打工打到腦袋都傻啦?這種白癡的話,你也相信?」阿杰給這句話下了「白癡」這個注解。
「如果你不說,她不說。兩個人好像都在等對方開口,誰會知道對方在想什麼啊?你以為她念心理系就可以明白你對她的感覺嗎?」
「那我現在應該怎麼做?她人在100多公里外的高雄。」
「你是不會打電話給她嗎?不然你手機是辦假的喔!」
我還真的沒有打過電話給她,雖然我知道她的手機號碼,而且那還是我去跟她要來的。她也真的沒有打過電話給我,雖然她也知道我的手機號碼,而且那還是她給我的。我想,這應該要怪現在網路、通訊軟T實在是太發達了,什麼事情用,甚至PTT的水球,就可以進行一段交談,打電話給人似乎是很很急重要的事情才會用到電話,這個快被我遺忘的功能。
很急?很重要?的確,現在就是個很急又很重要的。我拿起旁邊的手機,打開聯絡人通訊錄,找到了歐詠岑的名字,按下撥出鍵。
「嘟...嘟...嘟...」三聲後,她接了起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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