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七品縣官到五品知府、二品大員,再到京都府內一眾京官,竟沒一個看出問題嗎?
監斬官:“可有大理寺或刑部復審公文?”
元狩帝看了眼身旁的大太監,后者當即走出為康王繪聲繪色地描述揚州府江陽縣鄧汶安的冤案,經刑場那么一鬧,已經傳得沸沸揚揚,過不了多久怕是要傳遍大江南北。
若是刑場喊冤,不幸連監斬官也被收買,下場是被堵嘴砍頭,幸運點遇到清官或可得到伸冤回家,但是因買賣黃了而失利的父母、鄉里,和當地縣官都會遷怒埋怨他貪生怕死。
刑部郎中面色慘白:“下官不勝榮幸。”
監斬官:“死刑案件慎之重之,你說錯就錯?你自信你比刑部、大理寺更懂怎么斷案,怎么處理獄訟?”
趙白魚:“鬧市縱馬容易發生踩踏。”
霍驚堂忽地笑了聲,眼底有噴薄而出的怒氣:“到了京都府也敢藐視國法,看來草菅人命之風在地方省尤為盛行,疆臣蔑視朝廷之心,越發驕縱了。”
恰恰相反,他們明知是冤案,只是不愿多生事端,或礙于官場同僚的關系不想替一個平民百姓出頭,或被銀錢收買,或急于結案立功……理由千萬個,就是沒有一個記得他們當官的本職是為民請命!
趙白魚:“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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