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知執法嚴苛,忘乎情理,不懂通融,不知變通,無法與民之艱辛感同身受,和冰冷無情的物件有何區別?”有朝官出列奏稟。
“《韓非子》有言:托是非于賞罰,屬輕重于權衡,不逆天理,不傷情性。權衡事態輕重,天理、情理、法理缺一不可,法斷是非曲直,天理述仁義禮智之禮,禮在法之前、在刑之前,八十人犯夜一案犯法,按律當罰。但事有前因,人犯多是平頭百姓,為幾兩碎銀冒險、為養活家中老小奔波,又有外因,大景鼓勵通商,國情驅使,相配對的坊市制度落后,壓制府內繁榮的商品貿易,平民貧苦,為利所驅,冒險犯夜,人之常情。有道是:人情之所感,遠俗則懷,落法之前,當慮情理。”
誰也沒料到陳師道出列,所言中肯,似乎不站在趙白魚這邊。
“但家有家法,國有國法,禮法相依,互為表里,都不可廢。只有令必行,才能禁必止。此案犯法前因雖然在情理之中,可也不能說按律處罰錯了,不是執法的目的錯了,也不是律法錯了,而是落后的坊市制度影響到律法的落后!才會造成今天的慘劇!”
“與其追究趙白魚執法不通情理,不如破舊立新,避免慘劇發生。”
反對趙白魚的朝官聽到這里,臉色難看,還以為這陳侍郎大公無私,真準備大義滅親,誰知道在這里等著呢!
欲揚先抑,欲擒故縱是吧?
可惜算錯了,他們今兒就是要把趙白魚打成酷吏,就不信滿朝文武奈何不了一介七品芝麻官!
有站鄭國公府這條船,準備趁機報復的朝官出列正要開口,卻見陳師道猛地跪地磕頭發出砰的響聲,嚇得他當即忘記開口,錯失堵嘴良機,便聽陳師道鏗鏘有力地奏稟:
“臣請陛下取消宵禁,開放夜市,廢除犯夜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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