藺韶華開業兩年,聽爹地說,在業界口碑不錯,營收穩定、客源穩定,出門卻還是以計程車或大眾運輸工具代步,用膝蓋想也猜得出,八成就是太勤於替某人收爛攤子,導致自己至今連車都沒能買。
「你明明可以不管的。」連他養母都叫他cH0U手了,他自nVe嗎?
「我如果不管,就會落到我養父母頭上,他們不可能袖手旁觀。」說穿了,他是在替養父母擔,不是替臭小鬼擔。
見她靜默不語,他復又道:「這是我的問題,不會影響到你。」
她白了他一眼。「都要結婚了,分什麼你我。家人沒有辦法選擇,這我明白——」頓了頓,說來真是家丑,她這頭也有一個,不過不必讓他知道,反正她處理得來。
那個人……連她的婚禮都沒有意愿參加,說來g麼?
她不是沒有提,但那人一開口只在乎禮金桌有沒有人處理、牽她的手走紅毯的是誰,如果連他的nV兒要嫁,都讓向懷秀搶盡風頭,他何必去……
由出生到現在,是爹地和叔撫育她、用盡心思讓她無憂無慮成長,她要嫁,牽她的手走到紅毯那端的人必然會是他們,這點誰也無法動搖,雖然說了,叔一定會退,他從來都沒想爭,只要她的婚禮完滿無遺憾就好,可是她不能讓叔委屈。
婚禮,是在一個小教堂低調舉行,不收禮金,只請身邊至親到場觀禮祝福,不會有大批媒T、以及生父期待的豐厚禮金收入。這是她主動提的,那種動輒千萬、浪漫奢華的海島婚禮,她不是辦不起,但考量到藺韶華的心情,她寧要小小的溫馨婚禮就足夠。
她要嫁的,只是這個男人,不是形式。
雙方交談沒有交集點,於是不歡而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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