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千不該萬不該,那男人鬼遮眼,犯上七年之癢,戀上了個小明星,Ai得Si去活來,沒她不行,毅然決然拋棄家小,那時韶華都還不滿五歲。
原以為真Ai無敵,情b金堅,可諷刺的是,那小明星不過是演了多年戲,要紅不紅,扶不上轎,當了一輩子三流演員,私心打著想找穩定飯票的算盤罷了。
毀了人家一家子,卻又在有更好的選擇時,攀上條件更佳的金主,韶華的父親才真正清醒,驚覺自己犯了什麼蠢。
他曾經回頭找過發妻,那韶華的母親也是個y脾氣的,當下將他轟了出去。男人驚怒悲憤,生無可戀,竟g下傻事,與小明星同歸於盡。
消息傳來之後,沒多久,韶華的母親也跟著去了。她心里其實還是放不下丈夫,只是一口氣悶在心里出不來,三年多的屈辱痛苦,實在心難平,哪知道丈夫吃她幾次閉門羮,便走上絕路。
「韶華會跟你在一起,我其實挺意外的。」他很反感那些徒具美麗皮相的nV明星,貪圖享逸,虛榮浮華。
不能怪他對藝人心存偏見,他的家幾乎可以說是被nV星一手毀掉的,實在難有好感。
他媽媽也該罵,雖說被丈夫拋棄確實是苦,但也得想想她身邊還有個兒子,卻成日沉浸在自身的悲憤當中,怨天尤人,情緒極端,輕生那一年,還b著兒子發誓,這輩子不會跟nV藝人有任何牽扯,否則必不得善終。
哪有這樣為人母的,恨nV藝人恨到連兒子都詛咒下去,簡直變態,難怪在韶華心里,埋下那麼深的Y影。
但……嘆了口氣。或許這就是命吧,三百六十五行,韶華偏偏誰也不Ai,獨獨挑上了個nV明星。
這是他們的緣,避不掉,只希望,會是一段善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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