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A市最大的銷金窟,自然少不了腌臜事。今晚的客人絕不是個白角sE,帶的一票人個個兇狠。我領著一隊兄弟,當然要第一個出頭。
這是個熟客,起因嘛,據說是他在地下拍賣場的一個貨物跑了。
我不太清楚什么貨物還能自己長腿跑了,不過我們的場子上出了事,自然不是客戶的過錯,所以我今天的任務就是被打,打到客人解氣。我負責的是地上部分,被打無非是遷怒,只是不知道負責地下VIP場的那位兄弟怎么樣了。
經理還算有良心,一路賠著不是,再加上拍賣時間快開始了,客人也就懶得跟我這種渣滓計較了。我踩在自己黏糊糊的血上,彎腰送他們進了電梯。
最后我先回家了,畢竟我現在這樣子,的確不太符合他的“企業形象”。這么想想,600CC的血換了兩千塊錢和五天的工傷假,倒也挺值。
外面下了大雨,但我沒有傘,只能一路淋著,搖搖晃晃地往回走。
我住的地方離夜總會倒是不遠,隔著的一條曲水河分開了骯臟與貧窮。
踏入那條黑漆漆的巷子,又轉過幾個彎道,我的租屋就在不遠的地方了。
我對回到那個凌亂狹小的破房間一直沒有什么興趣,而且因為失血過多,頭越來越暈。
順著磚墻,我滑了下去。也好,就當休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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