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烈酒醉休憩的礁巖明明隱蔽而黑暗,我找到他之后與他獨處的時間也不超過三分鐘,而那風馳電掣的一吻,維系時間更不過兩秒——為什么居然都能被她看到?
命運嗎?
像我這等俗人,果然無法扼緊命運的咽喉,只能凄涼得被打敗,投降一途。
在歸途中,我已經下定決心向命運投降了,不想,天殺的惡俗還是沒有放過我。
垂頭喪氣得打開家門,我原以為家中要么是空空蕩蕩,要么是烈一張宿醉未醒的瞌睡臉,萬萬料不到的是,人才擠進門,就有某物狠狠得撞向我,伴之以興高采烈的呼叫:“哥!想你咯!”
這某物——不,某人——招牌式向日葵狀笑容此刻綻放得只怕連正午的太yAn都要相形見絀。
他是津,可Ai的……大一學生,一個半月前與他相識之后,這孩子就以特有的……開朗式纏人功力貼上了我。
與那么的年輕人za本非我所愿,但是,既然人家主動送上門,我好像也沒有太多理由拒絕。
津很簡單,這興許與他家境不錯有關,他從未向我索取過物質的東西,但要是哪天晚上沒有給他短信道晚安,他就會不高興。
他理所當然得視我作男朋友,而我則……不好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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