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真這么做的話,他不得不面對一個問題:他只有自由心證,沒有證據。
就算他恨不得馬上把姓馮的抓起來,用各種手段去折磨泄憤,可他也必須承認,今天動手的黑衣人,絕對不是馮君。
身高不對,相貌也不對,他沒見過馮君,但是照片是見過的。
最關鍵的是,對方是貨真價實的億萬富翁,哪怕是沒根腳的外地佬,動這樣的人,多少也要講點證據——起碼要得到上面人的認可。
張弘飛在考慮這些的時候,旁邊圍觀的人,還在談論那個洞——什么東西才能造成這樣的傷害?
張所長其實不在意這樣的威脅,對方不敢對他的rou體出手,那就證明只是恐嚇,證明心里對國家機器還是敬畏的。
不過再仔細看一看那個洞,他的臉又沉了下來,這種不可知的手段,而且造成如此駭人的傷害效果,讓他的心里蒙上了一層陰影。
總而言之,發生了這樣的事情,報警是肯定要報的,雖然他自己就是警察,但是該走的程序是要走的,然后接下來,就可以正大光明地針對某些人展開調查了。
報警之后,就有其他的警察同事問他,你估計誰的嫌疑最大?
張弘飛表示,自己站得直走得正,打擊了很多歹徒,一時半會兒也想不出可能是誰干的。
但那是筆錄上的記錄,在小圈子里,張所長公然發話,“握草,姓馮的活膩歪了……根本不把咱白杏的警察放在眼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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