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我不嫁。”她是非常喜歡他的,可是不代表她就能忍受湊合的生活。她是愛他的,可是不代表她就可以遷就他的婚姻。
“可是我也喜歡你。”他怎么可能不喜歡她呢,他們倆在一起都快十年了。
十年并不短,人能有幾個十年呢?
甚至還有點負罪感,也許是他耽誤了她十年。
他是了解她的,她也是了解他的,甚至她對他的了解多于他對她的了解。
跟她在一起,他很舒服,很高興,很自在,這些對他來說已經夠了,甚至都有點奢侈了。
何芳搖搖頭說,“那樣你會更痛苦。”
“我心里有她,只是重新放了位置。”李和曾經想過去挽回,曾經想過去找她。最終一次都沒有,他想她都變了,找回她還有什么意義呢?
他有過憤怒,有過悲傷,可是那有怎么樣呢?她變了就是變了。
可是現在他不這么想了,不是她變了,她根本沒有變,她只是恢復了她本來的樣子。他回想起她的一輩子,也是心酸居多,她多么奮進的一個人啊,可是偏偏出生在那有一個家庭。在老家她向她的家庭妥協,在工作上分配上向社會妥協,甚至在婚姻上她都沒有多少選擇的余地,帶著那么一絲苦悶向他妥協了。及至后來有了孩子,她又向兩個孩子妥協了。
她的一生是妥協的一生,她一生都在學習忍耐和謙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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