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和要借錢給駝子把屋子再修兩間,一間茅草屋明顯是不夠住了,既然要過日子,不能這么對付了。
駝子道,“不用,不用,招娣已經借給俺了。”
“招娣?”
“恩,俺給她干活呢,以后工錢上面扣就是了。”
“回來還沒見著她人呢。”李和去了河坡上幾次,本以為會看到何招娣,可是一次都沒有遇到過。
“她在旱地那邊建了個窯廠,這會應該跟何老西在磚廠呢。乖乖,比搞船還掙錢呢,這附近就她一家磚廠,你看平常過路拖拉機拉的磚都是她燒的,她可是發了啊。”
李和路過河灣那邊見過的磚廠還以為是別人的呢,想不到是何招娣的,這丫頭真是要強。
晚上他換衣服的時候,發現包被人給翻了一遍,他用屁股想都知道是誰干的,除了他親爹沒別人了。不過他包里總共就裝了二萬塊錢,回來的時候早就給了王玉蘭,至于王玉蘭藏錢的本事他是知道的,李兆坤累死都不一定找的到。
他原本也想多給老娘一點錢,可是轉念一想,給多少都是一個樣,舍不得花都是存起來,說不定藏錢還要讓她犯難。她只有掙錢和存錢的概念,至于花錢就是敗家的同義詞了。
但是王玉蘭有錢之后也不是沒有改變,比如現在她為了哄孫子吃飯,也會舍得多割上二兩瘦肉,家里的飯菜頓頓都是有油水的。而且手里有存款,她走路腰板都直了,說話嗓門都大了,她王玉蘭低聲下氣到處找人借錢的歷史已經一去不復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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