鳴冤鼓一響,官員必升堂,以此來顯示便民、德政。但其實,鳴冤鼓是不能隨便敲的!應該是按照正常程序遞上狀子,若是堂官不接這案子,或者是覺得蒙冤了,需要越級上告,才會敲響鳴冤鼓。
這對官員是敦促,對百姓是有了一個訴冤的途徑。
但在早前,為了防止有人胡亂的敲擊此鼓,便有規定,只要不是按照程序走的,敲了鳴冤鼓不問對錯,先打二十板子再說。
太|祖將打板子這條取消了,但是也說了,案子審理之后,若是發現鳴鼓有其他的目的,不是單純的有冤情要訴,那便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而入監獄便叫不清白,影響三代子孫。因此,敢隨意敲這鼓的便不多了。
可這鼓但凡一響,那傳的可遠了,轉眼便傳出去了。案子便成了公眾都會聚焦的案子,就像是現在,這鼓聲還沒落下呢,便已然有看熱鬧的前來看熱鬧了。
守著鼓的差役早早的跑進去稟報去了,這會子也已然出來了!
衙門的大門洞開,兩班衙役從里一直延伸到外站了兩排。
有書吏出來,先遙遙的的對著大皇子行了一禮,而后對著郡主再行一禮。這才站端正了問:“可有人擊鼓鳴冤?”
“有!”桐桐攔著要說話的鄭元娘,先應了對方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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