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喲!這話說的可太透亮了!
方所就說,“小子,可得記住這個話。以前犯事,還能說不懂法。但現在你主動學,這就是懂法。懂法再碰法的線,那可就罪加一等了。”
明白!明白。
然后人家就真去匯報上去了,這事很典型呀!尤其是在治安明顯不好的時候,這種教育意義更大。
方所就建議說,“能不能叫各個派出所都辦個法治宣傳班,為期一月。完了之后,咱們縣上可以舉辦個競賽,各個公社的派出所比一比成果……”
這個提議就很好!一方面能普法,另一方面呢,在收莊稼的時候,把愛搗蛋的召集到一起,這也是震懾,少叫這些人糟蹋些莊稼。
一舉兩得的事,方所一回來就找四爺,“你小子的提議,你小子找人,把每個村的頭頭都給我拎來,咱開一個月的課。”
一家子都收麥子去了,只留桐桐在家,才偷摸的溜出來找四爺的時候,才聽說四爺明兒要去派出所。
這確實是能把隱患給掐了,“然后呢?咱們還是沒有經濟來源呀!”
“不急,一邊走一邊找機會吧。”他主要是考慮桐桐現在的身體,“吃藥著呢嗎?”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