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月初六,正在大家奔走相告,說宮里又出事的時候,皇上又下告示了,告知大明朝所有的百姓。
朝廷要重修大明律!大明律是修給天下人的,自然該天下人參與。朝廷征招修律之人,不管你是官員,還是平民百姓。不管你是書院里教書的先生,還是走街串巷的販夫走卒。不管你是宗室親貴,還是扛著鋤頭的農夫。只要年滿十八歲,皆可!
這告示一出來,瞬間就炸鍋了!這樣的事誰見過?這樣的事誰聽過?
沒有!都沒有!
跟這件事比起來,皇后為什么訓斥閣老,閣老又是為什么被訓斥的暈倒的,還重要嗎?
不重要了!
王百戶帶著人張貼這個,一個富貴打扮的公子擠在人群里,各種議論聲紛紛,王百戶就聽到這個公子說,“……叫我說,皇上真是圣明!這律法是修給天下人,約束的是天下人!若是只叫讀書人來修律法,這就像是叫狼給羊定規矩!羊不許吃狼,這就是狼給羊定的規矩。自來,人都是維護自己的利益的!讀書人當然想的是先維護自己的利益!皇上倒是想維護更多人的利益呢,可朝臣都是讀書人呀!他們要是不樂意,皇上都沒法子。”
這話說的及其大膽!但是聽的人都是小老百姓,此人把道理說的淺顯易懂,大家一琢磨,就發現確實是這么個道理!
就有那茶館的老板笑道:“那照這么說,我也能去!”
當然!能的!
有一賬房先生打扮的人就笑道:“那在下怕是也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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