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不糾結這個,糾結這個一點意義都沒有。她把這個嶄新的錢遞給嗣謁,就不言語了。那個新錢應該比較值錢,反正這個林家十五歲的小姑娘,就沒見過這種錢。
嗣謁成為這個金四哥,到底是男子,在外面常走動,他當然知道這個錢是什么。一瞧便收出來了,拉了她出來的時候才道:“一個長工,一年換不了兩個這種錢。”
啊?
嗯!所以,這錢還是值錢的。那現在怎么辦?上哪去?
嗣謁覺得桐桐如今這個身體,回村吃也吃不上,喝也喝不上,干脆就先別回去了,“找個房子先租下,先安頓下來再說。”
行!如今這日子過的,子女成年要是還在家里吃飯,這是負擔。
金家六個兄弟,老大老二老三自打十四五歲,就離家自己謀生去了!或是同鄉介紹的,或是抱團出去想找一條活路,總比守在一起餓死強些。
嗣謁就說金家的事,而桐桐也終于想起來了,林家的四女兒紅桃今年該有十四了,可早兩年就被另一個鎮子上的一戶殷實人家聘去了,做了那家的兒子做了童養媳。
家里的大姑娘粗笨,十八了許過人家,可那小伙子出門謀生說是第二年回來,卻一去不見人,耗在這里了。二姑娘臘梅務農,那是因為家里有個才十三的有根需要照顧。再大兩年肯定就打發了。
這姑娘本尊跟著地主家小姐念過書,家里未必沒有用這個做噱頭攀個好親事的打算。若不然,不能這么一直留著叫吃白飯。
這么一想,那就先安頓下來,回頭再回家里說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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