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能雇輛轎車的客人,在小縣城的車站上實在屬于鳳毛麟角。
但是偏偏的,車站外邊等活兒的2手轎車居然不少。
車比人多。
小蹦蹦初來乍到,每天開著車在車站外巴巴地等,等了好幾天,也沒等到1個客人。
后來覺得是自己目標不夠明顯,于是去汽車配件門市花2十5塊錢買了1個寫著“出租”字樣的頂燈。
放在了車頂。
目標明顯的結果就是被交通局的稽查抓個現行,把車給他扣了。
好歹走后門找關系,罰了1千塊錢才把車開回來。
從此以后,小蹦蹦就陷入這輛車的泥潭之中了。
所謂的泥潭,就是他自己都發現自己是買了1輛“燒錢的老爺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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