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芬心疼孩子,也看明白了前公婆到底有多自私,多狹隘。
這種情況下必須要當機立斷,拿出點手段來,盡快找到孩子,把孩子帶回身邊。
玉芬給英子打電話,把自己現在面臨的情況跟最好的閨蜜說了。
希望英子能影響1下東昌縣法院這邊,讓法院對自己的案子上點心,讓執法人員幫自己去找孩子。
說實話,對于這種家庭糾紛類的案子,只要當事人帶著孩子躲了,法院也是基本沒辦法。
最多就是讓原告自己去打聽孩子的下落,有了確切消息,執法人員出動那么幾個人,去勸說1下被告。
很少有強制執行的。
玉芬1次次跑法院,就是看明白了這個問題,知道這樣下去,也許3年兩年也未必能要回孩子。
那孩子遭罪可就大了。
所以她只能向英子求助。
希望英子給縣法院這邊來個電話,該強制還得強制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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