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宋的要求梁進倉把轉讓工業園的那四十億一次性付清,然后由他們把工業園前期欠下的基建、設備的錢,以及勞動糾紛全部處理好。
但是梁進倉不相信姓宋的人格。
他的做法就是讓自己的清算小組參與到工業園的債務糾紛當中。
在各大報紙發布了清算公告,但凡跟工業園有業務來往,有業務糾紛的,在一定期限內到清算小組那里去辦理結算,過期視為自動放棄。
每確定一項債務,由梁進倉這邊負責給錢。
對于起訴宋家的那些員工,根據宋家當初承諾他們的工資和福利待遇,一分不少的兌付給他們。
并且承擔了所有這些員工的訴訟費用。
這讓姓宋的在清算過程當中,一次次去的都要吐血。
因為,雖然給他們的錢是從東夏集團這邊付出去的,但是這些錢到時候都要從那四十億當中扣出來。
也就是說,姓梁的這是在慷別人之慨,拿著老宋家的錢去收買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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