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如果起訴,走法律程序的話,只要是吳新剛咬緊牙關說他不同意離婚,法院肯定不能強制判他們離婚。
唯一的辦法,就是讓黃秋艷能夠證明,她們兩個人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分居關系。
只要是分居時間達到三年,那法院就可以認定她們兩個人的夫妻感情已經徹底破裂。
就可以給她倆強制判離。
但是,三年?
黃秋艷怎么可能等得了啊!
于是她就把從方成利那里摳搜來的錢財,全部用于上下打點。
讓法院的人幫她暗箱操作。
就是說法院在受理了黃秋艷的離婚起訴以后,因為始終聯系不上吳新剛,那么最后只能缺席判決。
在報紙上登一則法院公告,宣布已經缺席判決,判決生效了。
就在黃秋艷眼看就要成功的時候,方成利破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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