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來,雷永德還在下大力氣找人,托關系,承諾給律師很多錢,一門心思的要把梁三倉告得重判。
判死刑最好。
沒想到,他告梁三倉的事情還沒結果的,自己兒子突然又變成犯人了!
是啊是啊,為什么要說“又”呢?
為什么每次被梁三倉打殘了,明明是自己兒子很受傷,卻在轉眼之間很受傷的反而變成犯人了呢?
雷永德想進病房看看兒子,問問兒子到底怎么回事,但是不讓進。
跟看守的警察打聽兒子到底犯了什么事,也被告知無可奉告。
他輾轉跟人打聽,這才大致明白了一些原委。
原來公安局搗毀了一個利用婦女騙婚、敲詐勒索的團伙。
自己的兒子跟這個團伙,是一伙的。
而且好像還是主犯——雷永德當時就跌坐在椅子上。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