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年頭的人,對自己的信用和名聲那是相當看重的。
一個人要是說話不算數,名聲臭了,瞬間就會傳遍十里八村。
那就再也沒人敢跟你打交道了。
但是簽合同就另當別論了。
因為現在的人跟公家沒有契約精神。
前邊那些年,好多政策都是朝令夕改,把老農民的契約精神給改沒了。
尤其是供銷社,讓老百姓根本就不信契約。
今天說這東西可以收購,明天又不收了。
本來沒說這東西要統購,但是突然來個統購,你自己就是養一只老母雞都得拿供銷社才能賣。
敢去別地方賣給你沒收了。
供銷社給的價格還不高,愛賣不賣,不賣回家掐死自己煮著吃去——只要你舍得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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