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進倉從孫業富給自己盆里舀兩勺子白菜水說起,然后上升到孫業富糾集幾個工人把他堵在角落,毫無理由地就要打他。
暴打孫業富,這是忍無可忍,無需再忍。
梁進倉確定無疑自己沒有得罪孫業富。
孫業富糾集人要打自己的時候,連個打人的理由都找不出來,這更加證明了自己確實是沒得罪他。
他這樣做的原因只有一個,就是受人指使。
當然,作為一個擁有后世記憶的人,梁進倉知道隨著法制建設的完善,自己今天打人的行為放在后世,那是違法的。
不屬于正當防衛。
因為當時孫業富已經讓自己制住,侵害行為已經停止,但自己還是給他一通老拳,然后撕著頭發在大木頭邦邦的猛撞。
妥妥的防衛過當。
由受害人變成了加害人。
但在這個年頭,論理不論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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