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偏這些干部還拿他什么辦法都沒有。
因為大家都知道東化煉油廠很有背景。
宋其廣當然也是很有背景。
他是84年下半年停薪留職下海,開辦煉油廠的。
到了當年的12月,上邊就下發文件,嚴禁機關干部經商、辦企業。
文件出臺之后,大部分的干部回到單位,或者辭去職務。
到了86年,又出臺了進一步嚴禁機關干部經商、辦企業的文件。
但是,就有一小部分機關干部,仍然以各種方法繼續經商,辦企業。
還有那些利用領導干部的影響,經商、辦企業的家屬,也有很大一部分并沒有收手。
要知道,不管是領導干部本人,還是其家屬,利用其影響經商、辦企業,說白了那就是以權謀私,損公肥私。
危害極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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