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雇了十幾個人,帶著這些人,手把手教他們怎么趕集賣衣服。
然后給他們劃定區域,讓他們替自己趕集賣衣服。
他當老板。
負責進貨,退換貨,以及各種協調。
雖然他不再趕集,其實比親自趕集還忙。
整天騎著一輛幸福250摩托車,轟轟地穿梭于各個集市之間,以便于發現問題,現場指導。
村里人對鵝擰是既羨慕又嫉妒,加上他偏偏騎著那樣一輛摩托車,叫什么,250?
二百五!
但是不管怎么說,鵝擰這種模式,那也是大發其財。
在這個處于賣方市場的時代,老百姓漸漸富裕,手里活泛了,缺的就是衣食住行各種生活物資。
老百姓的購買需求旺盛,而同行的競爭又極其微弱,這生意真的是太好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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