甚至聽說某個村,有一年抓住一個小偷,打了一夜,居然給打死了。
幸虧那是個流竄犯,也不知道從哪來的。
小偷死了也沒有家屬上告。
只要沒人盯著,死了白死,誰讓你當小偷呢。
于是埋掉就算了。
村委一干人什么事都沒有。
這還是在這幾年。
再往前,民兵手里都有槍的時候,村里都是可以處決犯人的。
這幾年漸漸把基層村級組織的權力回收,但是一些延續下來的思維和行為習慣,也不是一下子就能清除干凈的。
所以啊,鄭鎮長來了,最多就是和稀泥。
內容未完,下一頁繼續閱讀